相关概念
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
[1]在专利许可中,专利权人为许可方,允许实施的人为被许可方,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间应当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只授权被许可方实施专利技术,并不发生专利所有权的转让。 即被许可方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相关政策
完成发明专利许可备案的,给予0.5万元/件补助。其中单项许可合同备案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备案金额的0.06%给予奖励。
办理流程
(1)中国专利权人与他人签订的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应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由专利权人向其所在地区或所属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提交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
表和合同副本各一式两份,由专利管理机关提交一份给中国专利局进行备案。
(2)外国专利权人与他人签订的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应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由专利权人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副本,进行备案。
(3)专利局收到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副本后,分别给专利管理机关或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权人出具回执。回执写明合同名称、被许可方姓名或名称、登记日期、备案号和备案日期。
(4)备案时,专利权人应使用中国专利局统一制订的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表,并按填表须知规定认真填写。